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和《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本年度开展的2018年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和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的做法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及政策制度依据。
二、绩效评价范围
1.2018年学校整体支出。
2.2018年学校项目支出,具体包含:
(1)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
(2)2018年“双一流”建设专项
(3)2017、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
(4)2017、2018年中央财政支撑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5)2018年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
(6)省直资产管理考评经费
三、绩效评价结果
1.
武汉音乐学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2.
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绩效评价报告.pdf
3.
武汉音乐学院2017、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pdf
4.
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双一流”建设专项绩效自评报告.pdf
5.
武汉音乐学院2017-2018年中央财政支撑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
6.
2018年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
7.
武汉音乐学院省直资产管理考评经费绩效自评报告.pdf
武汉音乐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