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办发电〔2014〕17号)及《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4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4〕9号)文件精神,我院编制的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已通过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我院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述
武汉音乐学院地处原张之洞“两湖书院”旧址,是一所培养音乐、舞蹈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9所独立建制且有重要影响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也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音乐学府。
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60年来,学院逐步形成立德自强、崇文精艺的育人精神,在教育教学、创作科研、艺术实践、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培养了大批音乐、舞蹈类艺术人才,涌现了许多杰出的艺术家和教育家,为我国音乐、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
表一 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18,595.00 |
教育 |
21,721.51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 |
18,5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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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拨款(补助) |
6,6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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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 |
1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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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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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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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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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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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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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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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8,715.00 |
本年支出合计 |
21,7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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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年结余(转) |
3,0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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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
3,0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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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21,721.51 |
支出总计 |
21,721.51 |
表二 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中 |
类 |
款 |
项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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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21,721.51 |
16,907.26 |
4,814.25 |
205 |
|
|
教育支出 |
21,721.51 |
16,907.26 |
4,814.25 |
|
02 |
|
普通教育 |
21,721.51 |
16,907.26 |
4,814.25 |
205 |
02 |
05 |
高等教育 |
21,721.51 |
16,907.26 |
4,814.25 |
表三 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50.8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62 |
2.公务接待费 |
100.00 |
3.公务用车费 |
19.2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24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注: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及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
第三部分: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学院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3〕4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办函〔2013〕3号)文件精神和《武汉音乐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编制预算。
2014年财务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编制预算收入,在支出安排上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活用资金、高效使用资金的原则,统筹学院财力,优化支出排序,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确保收支平衡。
学院根据实际的需要和财力,统筹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整合财力资源,提高学院现有办学资源利用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必要财力确保学校2014年重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为2172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95万元(含经费拨款6695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11900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动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3006.51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为21721.51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办公支出、水电费、教学活动支出、科研活动支出、艺术实践活动支出等。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学院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50.86万元。“三公”经费全部用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安排支出,未用经费拨款及其他收入安排。
1、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包含全院各层次(行政、后勤、教学、科研、艺术实践)所有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24万元。主要为学院6辆小汽车(含1辆离退休人员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1.62万元。
武汉音乐学院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