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度《学院工作报告》已经学院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汉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上一条:中共武汉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2012年度《学院工作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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