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武汉音乐学院教师艺术实践及创作成果奖励资助办法(试行)》经2013年1月1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教师艺术实践及创作成果奖励资助办法(试行)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艺术实践奖励、资助申报表》
武汉音乐学院
2013年2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武汉音乐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