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经2013年3月16 日 武汉音乐学院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立德、自强、崇文、精艺”为武汉音乐学院校训。现予公布。
我院校训概括了学院的办学理念、治校精神、育人方略和专业特色,彰显了我院的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历史传统和校园学问特色,是我院向社会公开宣示的精神标志。全院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校训内涵,切实把“立德、自强、崇文、精艺”作为全体武音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共同的行为准则。
武汉音乐学院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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